日期:2024-10-10 16:53 来源:酒泉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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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间,我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执法人员对52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信息公示如下:
一、没有发现有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国家规定禁止使用药物的行为。
二、水产养殖生产单位使用合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没有使用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联系电话:0937-2772626
酒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