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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2-06 15:13 来源:酒泉市农经事务中心 作者:牛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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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期,酒泉市把握法律正式实施前的衔接期,把贯彻落实的准备工作做足做细,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开展普法学习宣传活动。

全市各级通过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电子屏滚动播放、微信公众号宣发、入户宣讲等方式,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引导群众积极学习了解新法内容。对组织成员确认、成员权利和义务、保护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问题进行重点解读,让农户依法依规保障个人权益。积极订购《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释义》30本,印制宣传挂图200套,宣传折页2万份。全市各级共举办培训班426场(次)、培训5383人;开展宣传409场(次)、参与人数10508人(次)、发放宣传折页10424份,入户面对面交流讲解宣传500余户。

下一步,酒泉市将持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为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奠定扎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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